证券代码:000789 证券简称:万年青 公告编号:2023-29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债券代码:127017 债券简称:万青转债
债券代码:149876 债券简称:22 江泥 01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得 2023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讯网上的相关公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2 年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6 元(含税),具体详见 2023 年 5 月 10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
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债券代码:127017)转股而发生变化,本次分派比例不变,即“以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6 元
(含税)”。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34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6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31 日,除权除息日:2023 年 6 月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3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户。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册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权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
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江西万年青水泥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如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不包括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使公司股份发生变
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分红
派息将于 2023 年 6 月 1 日实施完毕,自 2020 年 6 月 3 日起公司发行的可转换
债券(债券简称:万青转债;债券代码:127107)转股价格由 12.66 元/股调整
为 12.40 元/股。详见随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实施“万青转债”转股
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30)。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行权价格作出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七、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京东大道 399 号万年青科技园
咨询联系人:周帆、易学东
咨询电话:0791-88120789
传真电话:0719-88160230
八、备查文件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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