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小”案件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一个行业带来一份司法建议
一份司法大数据报告
为一个城市的经济发展建言献策
围绕“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
深入践行能动司法理念
为这家法院点赞
一份司法建议
为一个行业解决安全隐患
2021年11月12日,外卖员冯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送餐时,将行人胡女士撞倒,导致胡女士受伤住院。事后,胡女士、外卖公司、冯某、某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无果,原告胡女士一纸诉状,将外卖公司、冯某、某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孙吴县法院受理此案,主审法官多次主持调解仍然无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根据案涉交通事故发生时冯某正在履行工作职责,且冯某系外卖公司的员工,发生交通事故时正在执行外卖公司的工作任务,故胡女士因案涉交通事故受到的损害理应由外卖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案涉交通事故发生时,冯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而某保险公司的保单承保骑手驾驶车辆范围为非机动车。因此,本案中冯某驾驶的机动车不在案涉雇主责任险保单保障范围内,故某保险公司对于案涉交通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胡女士要求某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不予支持。
孙吴县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判决:外卖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偿胡女士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27078.95元。
法官在审理案件中敏锐地发现了问题。近年来,外卖行业给人们生活带来了方便和快捷,但在这“快捷”的背后隐藏着部分安全隐患。由于外卖平台限时送达的要求,外卖小哥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屡禁不止,送餐引发的交通安全问题呈多发态势,既影响了城市交通文明秩序,又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同时,现有食品安全监管条例大多是针对生产加工和制售型企业,对于外卖配送企业及个人尚缺乏相应的管理办法。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将严重危害市民的身体健康,甚至造成严重后果。
外卖行业用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必要保障,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并加强对骑手的日常管理,提供岗位培训;外卖员应树立安全意识,持证上岗,确保行车安全。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延伸审判服务职能,黑河中院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外卖行业送餐安全及食品安全的问题,向黑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黑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发出司法建议书,内容可归纳总结为:一是健全制度,强化监管;二是加强指导,推行保险;三是集中整治,严格执法;四是把好运维,持续监督。
司法建议工作是延伸司法职能、助力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是强化法院作为、提升司法公信水平的重要窗口。黑河中院狠抓司法办案第一要务,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把防范做在前,将提醒做到先,针对审判执行中发现的行业乱象、监管漏洞问题,及时以司法建议的形式反馈给相关部门,堵塞漏洞,并注重落实整改的反馈,从源头避免纠纷的发生,助力行业治理,为创建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注入司法智慧。
一份司法大数据报告
为城市经济发展建言献策
为进一步服务保障黑河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司法大数据助力地方党委政府决策参考作用,黑河中院对2020年以来黑河地区涉诉案件进行深度分析,力求运用数据真实反应黑河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矛盾纠纷实际样态,并就下步做好诉源治理,推进平安黑河、法治黑河提出意见建议。
如何立足审判职能,充分发挥司法大数据作用,助推党委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是黑河中院党组始终高度关注的课题。
黑河中院呈报的《关于黑河市社会层面涉诉矛盾纠纷情况报告》得到黑河市委高度肯定。
黑河市委书记李锡文在批示中指出:
此报告对于防范和化解我市经济领域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市中级法院继续发挥好大数据作用,更好助力社会治理功能提升,多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黑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晓军在批示中指出:
黑河中院运用司法大数据,深度分析黑河市社会层面涉诉矛盾纠纷情况,体现出全面性、准确性、科学性和前瞻性,具有较高参考价值,要多方面形成合力,加快构建诉源治理机制,有效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数助治理”,基础在“数”,关键在“治”。以“数”为桥,不仅辅助党委政府决策,参与社会治理,更能解决老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优化司法服务开启更多可能。
年初以来,黑河中院找准审判执行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结合点和着力点,积极推进司法大数据应用,结合审判实践,深入分析类案发生态势、深挖背后原因,撰写建议类报告17篇,发出司法建议36份,通过高质量建言献策辅助党委政府及时掌握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助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诉前化解。同时,从诉前、诉中、判后、执行、信访等各环节全方面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着力降低“万人诉讼率”,推动抓前端、治未病,上半年诉讼案件数量同比降低 5.96%。
下一步,黑河法院将全面落实“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锚定三项工作,即坚持主动担当,穿针引线凝聚社会治理力量形成合力,坚决扛起诉源治理主体责任;坚持能动司法,重心向前着力解决案多人少突出矛盾,切实降低纠纷成诉和收案增幅;坚持步步为营,逐步攻克各行业领域、社区村屯解纷难题,树立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典型。
一是坚持专业化与群众化相结合,构建诉前化解主阵地。推行 “老法官+人民调解员” 工作室模式,充分发挥直接面对当事人、无缝衔接法院审执工作、法律工作经验丰富和法院就近指导等优势,运用网上立案、在线调解、电子送达等渠道,进一步放大倍增工作室的能量,每年调处案件量占到诉前调解收案总量的90%以上。
二是坚持司法裁判与社会管理相结合,构建类案化解体系。与行政单位、行业服务机构通过 “类案专审+联调”机制在司法裁判和行政执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之间架构起一座桥梁,使得治理手段形成合力。法院提前参与、指导调解,促使纠纷化解更加高效,执法手段、管理和服务方式更加合法规范。针对系列案件和专业性案件调处难度较大情况,建立“个案审理示范+广泛参照调解”的解纷方式,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效果。
三是坚持诉服中心和人民法庭建设相结合,依托网格创新诉源治理工作格局。传承和创新“枫桥经验”,乘势《黑河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这一全省首部地方性立法的东风,深度融入市委政法委“ 四所一庭一中心”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成立人民法院诉源治理指挥中心,依托网格实现司法解纷全覆盖,努力推进党委领导、政府主抓、司法推动的诉源治理新格局。
原标题:《“小”案件里的“大”智慧》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