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教学法是布鲁纳提出来的。发现教学”是指在教师的启发诱导下,学生通过对一些事实和问题的独立探究,积极思考,自行发现并掌握相应的原理和结论的一种教学方法。使“发现教学”形成理论并作出新发展的,是美国著名的认知学派心理学家、教育家布鲁纳。
布鲁纳的发现法教学包括四个步骤:
(资料图片)
1.识别概念
向学生展示资料,在诱导性问题的情境中提出具体的事实,引导学生凭借已有的经验通过比较,不断产生假设和检验假设,也可由教师引导学生围绕假设展开讨论,使他们将所获得的片断知识从各种不同角度加以组合,逐步形成统一的认识结构,使假设得以确定。
2.形成概念
形成概念是将不确切的假设再上升到精确概念的过程,把学生带有主观色彩的、不确切的、未分化的假说再上升到概念的高度。
3.验证概念
教师提供各种事例要求学生辨认,证实或否定他们最初的假设,根据有无必要来决定是否修正他们对概念或属性的选择,通过应用培养他们的迁移能力。
4.分析思维策略
学生分析他们获得概念所依据的策略,由学生叙述他们的思考过程,弄清楚并记住他们在这一过程中是如何思考的。
发现法的作用在于引起学生主动探究的要求,使他们产生内在的学习动机,因为当学生面对教师所提出的新异的、未知的情境时,他们已有的思维方式往往被打乱而产生混乱,为了消除这种混乱就产生探究的要求,从而开展积极的思维活动,有利于迁移能力的形成并可培养学生创造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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